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大武口区院 > 权威发布 > 正文
【检察护企】 醉驾治理进厂区 依法治企在行动
2024-06-26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孙艳阳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4-06-26

  酒驾醉驾是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却容易被人忽视的问题,因醉驾成为罪犯,会随之带来一系列法律成本、经济成本,不仅个人事业、生活和前途受到影响,也不利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大武口区检察院深入分析办理的醉驾刑事案件,从被告人供职的企业出发强化醉驾治理工作,助力预防减少酒后驾驶行为,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办案人员发现,部分在企业工作的醉驾刑事案件被告人对酒后驾驶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麻痹大意、放松警惕的情况和不被查获的侥幸心理,缺乏对酒后驾驶行为的自我约束。而工作单位系个人社会交往的重要环节,个人绝大部分能力、时间、精力与其工作单位密不可分,如能在工作期间强化对打击酒驾醉驾的宣传教育,不仅可以使个人明晰相关法律后果,绷紧法律之弦,工作之余警醒自身,也可助力防范化解其供职企业的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基于上述考虑,办案人员对员工频繁出现醉驾犯罪行为的企业进行了梳理,发现辖区企业有三名在职人员因醉驾行为触犯危险驾驶罪且犯罪行为的发生时间存在一定延续性。经逐案梳理,确认三名涉罪人员的供职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不注重对职工酒后驾驶行为危害性的宣传教育,职工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缺乏对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约束,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为堵塞企业在职员工日常法治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漏洞,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向该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从完善内部管理、加强法治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等方面强化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治理。负责人员对检察机关关心关注企业发展表达了谢意,并表示采纳建议内容,将认真落实整改,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加强员工管理和教育工作,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下一步,大武口区检察院将以做实做优“治罪+治理”为目标,持续将轻罪治理模式引入涉企案件办理中,通过个案办理,为企业“把脉开方”,当好企业法治参谋,形成共治合力,推动依法治企,让检察服务成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的重要“加分项”。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